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考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 15时45分5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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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学生: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服务第一课堂,维护正常教学及管理秩序,各学工办应加强班级出勤情况及早晚自习检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课堂出勤检查
课堂考勤工作实行教师负责、学生干部点名、按流程管理的办法进行。课堂考勤的第一责任人为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在每次上课前负责督促班干部(班长或学习委员)完成课堂考勤记录, 班干部负责用学生考勤表点名、课间由任课教师清点实到人数并签字确认,再由班干部每月填写课堂考勤汇总表汇总交给班主任,由班主任签字核对后报院系教学秘书。
所有学生应严格遵守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提前10分钟进教室做好课前准备。严禁将零食(早餐)带入教室食用。
2.早晚自习检查
早自习:17级新生每周周一至周五上早自习,时间:7:50—8:20
晚自习:17级新生每周周一至周四上晚自习,时间:19:30—21:00。
班级班干部负责每次课班级考勤的填写及上报,其他同学应协助班干部做好考勤检查工作,相互监督,避免包庇现象发生。学院组织日常教学督导和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巡查,
3.学生因故需请假的,书面申请需经任课老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