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系教师听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 15时44分4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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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和交流,加强对课堂教学环节的监督指导,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课堂听课制度》,
现将本学期课堂教学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课要求
1.学校各级领导、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学院(教学部)教学督导组成员可采取随机听课和重点听课相结合的办法自行选择听课时间、课程和任课教师。每位教师每周至少听课2学时。
2.听课人员应在正式上课前进入教室,听课时长一般为一节(或连续两节)课,下课后方可离开教室,以免影响正常进行的课堂秩序。
3. 听课人员应根据《理论课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做好听课记录,详细填写听课记录表,包括教学主要内容、教学主要环节、教学评价及教学建议。听课人员每听一次课(一节或连续两节课)应记录一张听课记录表。
二、听课工作组织及考核
各教研室:
(1)负责制订本教研室专任教师学期听课工作计划(安排);
(2)负责本教研室专任教师听课记录本的收集、检查、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
听课记录将作为专家评教、管理评教的结果,成为教师年度考核意见。请相关人员每次听课后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等级。